简体
简体
繁體
English

龙湖地产成功发行第二期4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创下行业新低

2015-07-27

 

    2015年7月27日,龙湖地产有限公司(「龙湖地产」或「集团」,港交所股份代号:960)欣然宣布,集团成功完成发行第二期共计4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境内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两个年期品种认购总量超过100亿元,即达到两倍以上的认购。在市场热捧之下,五年期20亿元债券的票面利率最终定于3.93%,七年期20亿元债券的票面利率亦低至4.2%,双双创下今年以来同年期房地产行业境内公开发债利率新低。

 

    龙湖地产表示,「截止目前,就中国证监会授予的80亿元境内公司债发行额度,集团已使用其中的60亿元。本月初,龙湖发行的第一期五年期20亿元票面利率低至4.6%,已刷新民营房企境内公开发债的最低纪录。此次,两个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更是创下今年以来全行业境内公开发债新低。同时,两次发行均获两倍以上认购,这是市场对龙湖业务实力和财务管控最直接的肯定。经过此次发行,龙湖的借贷成本和年期得到进一步优化,财务实力再上层楼,为后续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得益于稳健的业务发展及财务管理策略,龙湖的资本负债率水平及偿债能力指标亦持续优于同业。2014年度,龙湖的综合平均借贷成本低至6.4%,为上市民营房企中借贷成本最低的公司之一。截至去年底,龙湖的净负债率仅57%,在手现金190亿元更创下历史新高。

 

    目前,龙湖拥有四大行授信580亿元,而今年4月获得的银团贷款及7月发行的境内公司债,令其财务状况更趋稳健,续成为境内外信用评级最高的民营房地产企业之一。于境外,穆迪及标普分别给予集团Ba1及BB+评级;于境内,大公国际、中诚信证评及新世纪均给予龙湖AAA的最高评级。

 

    展望下半年,龙湖地产将继续审慎的财务管理方针,贯彻量入为出的财务政策,同时在销售方面加强推盘和营销管理,确保在分化的市场中实现有回款的销售、有质量的增长,保障集团资金流动性和财务安全,为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始终保有战略灵活性,以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